2018年1月20日 星期六

願意或希望


我想通了一個秘密。

32歲前,我一直希望找到一個理想的公司。我30歲進仁寶,兩年後,希望破滅,我改成,願意在一家有潛力的公司,把公司弄得更好。

關於感情,我們可以希望找到一個全然接受我的本貌的人,或者,我們也可以願意為了所愛的人改變自己,變得更好。

希望經常會破滅,但是"願意"操之在我,經常可以實現。

同一件事,我們可以希望,而後等待;也可以願意投入,產生改變。兩者的結果,天壤之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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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前聽人家說,家裡不是講道理的地方,我心裡想,為什麼?道理很重要啊!

兒子滿月之後,寄託給永靖的岳母帶。我們在台北工作,好不容易等到週五傍晚,坐自強號回員林,我認為應該先拜會父母,太太卻急著想轉公車衝回永靖,我們各有價值,吵了一架,僵持,而後又彼此退讓。結果當然,兒子看到了,長得跟筍子一樣快,岳父母,爸媽也看到了。

不覺中,快耳順了,我深刻明白,所謂道理,價值,認知,是不斷學習改變的。家裡,不是堅持道理的地方,是相互支持,一同學習與體驗的,人間最深的緣分。

為了一時的想法,對抗冷戰,必爭輸贏,反而耽誤了緣分。道理經常昨是今非,能好好溝通,到老時,風風雨雨,一同回首來時路,才是好的旅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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