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會改變,基本上都是被"感覺"所驅使。所以,建設性不滿,是必要的動力。
過於滿意,無憂無慮的人,傾向安逸,有時需要當頭棒喝,才會產生改變的急迫感與決心。反之,終日憤世嫉俗,卻不思改變,也無濟於事,徒然頹喪。受到衝擊,人會重新思考目標,釐清各種需求的優先程度,家庭?事業?朋友?父母?子女?寵物?另一個重要的思考是,如何達到目標的方法或途徑?例如致富,有人相信機運,人脈,多重經驗,投資,甚至賭博;有人相信學歷,專注,儲蓄,證照或累積熟練。要達到快樂,有人相信物質,朋友,娛樂,運動,旅遊,有人相信寂靜,閱讀,音樂,等等。
跟女兒談到生活的意義,一天過一天,有時覺得很有意義,有時感覺虛度。"感覺"促使我反思,意義感如何定義?是價值嗎?進步嗎?服務?快樂滿足?還是目標逐步的達成?
上班時,忙碌不一定會讓我覺得有意義。人生的目的不需由他人來決定,誠然。但我不同意"生命不需要意義",因為生活中是否有意義,是很重要的感覺。
How do you feel? What do you want?